岳池县检察院:“毒品案”庭审进校园 零距离普法助成长
2023-04-07 13:46:39来源:影响四川 浏览量: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推进在校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力度,3月27日,岳池县检察院联合岳池县法院走进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,通过巡回公诉的方式,对李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,该校1400余名师生在现场旁听庭审。
庭审中,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,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、质证,并在法庭辩论阶段,就案件的犯罪事实、情节、法律适用及法治宣传教育发表公诉意见。整个过程,公诉人有力地指控了被告人李某某贩卖毒品、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,证据确实充分,通过以真实的案例向旁听师生讲解了毒品的危害,教育引导大家自觉抵制毒品,争做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新时代好公民。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现身说法,呼吁师生引以为戒,远离毒品,珍爱生命。
岳池县法院结合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事实、犯罪性质、认罪悔罪表现,案件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,数罪并罚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四千元。
在庭审后,岳池县检察院与岳池县法院的干警对全校师生进行了“健康成长,洁身自爱,净化校园,远离毒害”主题法治宣传,发放禁毒宣传资料1000余份。
此次校园庭审通过真实案例,以案释法,让师生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,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,对有效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,促进健康成长起到积极作用,实现了“审理一案,教育一片”的良好社会效果。
(周朝海)
庭审中,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,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、质证,并在法庭辩论阶段,就案件的犯罪事实、情节、法律适用及法治宣传教育发表公诉意见。整个过程,公诉人有力地指控了被告人李某某贩卖毒品、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,证据确实充分,通过以真实的案例向旁听师生讲解了毒品的危害,教育引导大家自觉抵制毒品,争做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新时代好公民。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现身说法,呼吁师生引以为戒,远离毒品,珍爱生命。
岳池县法院结合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事实、犯罪性质、认罪悔罪表现,案件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,数罪并罚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四千元。
在庭审后,岳池县检察院与岳池县法院的干警对全校师生进行了“健康成长,洁身自爱,净化校园,远离毒害”主题法治宣传,发放禁毒宣传资料1000余份。
此次校园庭审通过真实案例,以案释法,让师生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,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,对有效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,促进健康成长起到积极作用,实现了“审理一案,教育一片”的良好社会效果。
(周朝海)